新津县人民医院关于开展双拥医疗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
2011-03-14 00:00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
新人医〔2008〕58号
新津县人民医院
关于开展双拥医疗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新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活动的通知》(新津府发[2008]34号)文件要求,为推动“双拥”工作深入开展,按照《成都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成民发[2008]25号)精神,经研究,对军人及优抚对象实行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取药、优先住院,凭相关证件参照《新津县人民医院惠民门诊实施方案》(新人医〔2006〕70号)实行医疗服务优惠。
特此通知。
新津县人民医院
2008年10月13日
推荐新闻
-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2026年医用耗材遴选配送服务(第一批)”遴选更正公告
2026-07-16 20:38
-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超融合资源池内存扩容”议价结果公告
2026-07-16 20:35
-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系统迁移与接口服务”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2026-07-16 20:33
-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关于病理科试剂耗材遴选配送+设备采购项目的市场调研
2026-07-16 17:43
-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成都市新津区急救指挥分中心)助听器验配中心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调研公示
2026-07-10 10:48
-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成都市新津区急救指挥分中心)楼顶光伏发电能源合作项目(二次)遴选采购公告
2026-07-10 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