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人民医院关于开展双拥医疗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
2011-03-14 00:00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
新人医〔2008〕58号
新津县人民医院
关于开展双拥医疗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新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活动的通知》(新津府发[2008]34号)文件要求,为推动“双拥”工作深入开展,按照《成都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成民发[2008]25号)精神,经研究,对军人及优抚对象实行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取药、优先住院,凭相关证件参照《新津县人民医院惠民门诊实施方案》(新人医〔2006〕70号)实行医疗服务优惠。
特此通知。
新津县人民医院
2008年10月13日
推荐新闻
-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 关于开展外墙玻璃清洗服务项目三次市场询价的调研公示
2026-05-09 12:04
-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 关于体外心肺支持辅助系统采购项目的市场调研
2026-05-08 17:35
-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关于医用耗材遴选 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一批)市场调研
2026-05-06 17:43
-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6-04-29 15:16
-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零星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4-28 17:25
-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 关于绩效咨询评价服务市场调研现场推荐会议的通知
2026-04-23 17:20
